学院17级英语专业王铮同学在2019年10月9日办理了退学试读手续。试读期满后,学生在试读期间所获学分为0,不满足试读期间获得必修课学分≥20学分要求,试读结果为不合格,目前该生所获总学分为83。根据教育部41号令即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应予退学:(一)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;根据《bat365正版app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,可予退学处理:1、学生学业成绩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:(3)三年级结束获得的学分<110.0。2020年9月22日教务处下发退学通知书,但辅导员多次联系该学生,未能联系上,未能正常办理退学手续,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,建议给予王铮同学退学处理决定,并上报教务处、学工处复核,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。
若有异议,请在2021年10月15日前反馈给王颖老师,电话025-58731360。
学院
2021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