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是我国人文社科研究领域最高层次的项目,是检验一所学校文科科研实力的重要尺度,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确定申报名单
各单位积极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,并于10月30日下午4点前向社科处提交申报名单。
二、确定校内外评审专家
各单位于10月30日下午4点前,向社科处报送推荐的校内外评审专家名单,要求:
(一)校内专家必须为获批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,优先推荐获批过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;
(二)校外专家须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会议评审专家。
三、评审选题
(一)申请人初定选题
申请人参照社科处提供的近三年(2018、2019、2020年)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(含重点、一般、青年和后期资助项目)立项名单,拟定选题。
11月5日,申请人向学院提交选题及选题论证。
(二)评审过程
1.第一次评审:
(1)11月6日-10日,各学院组织评审。
(2)11月11日-16日,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优化选题。11月16日下午4点前,各单位将《申报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至skxm@nuist.edu.cn。
2.第二次评审:
(1)11月17日-20日,社科处组织评审。
(2)11月21日-30日,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选题,完成初稿。11月30日下午4点前,各单位将《申请书》电子版发送至skxm@nuist.edu.cn。
四、五轮评审《申请书》
(一)要求:
1.学院每轮评审前将评审时间、地点和专家信息告知社科处;
2.社科处人员分工,负责跟进不同学院的组织进展情况;
3.申请人须用PPT进行汇报;
4.学院提前将《申请书》电子版发给专家,让专家有足够的时间评审《申请书》;
5.专家以现场评审的方式对《申请书》进行点评。
(二)评审过程
1.第一轮评审
(1)12月1日-8日,各学院组织初稿评审。
(2)12月9日-20日,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《申请书》,12月21日下午4点前,各单位将《申请书》修改稿电子版发送至skxm@nuist.edu.cn。
2.第二轮评审
(1)12月22日-12月31日,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,结合“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”(预计12月20日前后,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)、课题指南等修改《申请书》。
(2)2021年1月4日-8日,学院再次组织评审,社科处人员根据分工,到场参加。
(3)1月9日-16日,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《申请书》,1月16日下午4点前,各单位将《申请书》修改稿电子版发送至skxm@nuist.edu.cn。
3.第三轮评审
(1)1月17日-26日,学院组织评审,社科处人员根据分工,了解各学院评审情况。
(2)1月27日-2月5日,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《申请书》,2月5日下午4点前,各单位将《申请书》修改稿电子版发送至skxm@nuist.edu.cn。
4.第四轮评审
(1)2月6日-15日,社科处组织评审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评审意见。
(2)2月16日-23日,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申报材料,2月23日下午4点前,各单位将《申请书》《活页》纸质版各1份送至社科处,电子版发送至skxm@nuist.edu.cn。
5.第五轮评审
(1)2月24日-25日,社科处组织对《申请书》《活页》进行形式审查,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修改意见。
(2)2月26日—27日,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意见修改申报材料,定稿。
(3)2月28日,各单位将《申请书》《活页》定稿纸质版7份及电子版,《申报汇总表》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送至社科处。
社科处联系人:李伟;电话:58699928;电子邮箱:skxm@nuist.edu.cn;办公地点:行政楼302室。
社科处
2020年10月22日
附件1: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(供参考,2021年版发布后及时更新).doc
附件2: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《申请书》模板(供参考,2021年版发布后及时更新).doc
附件4:2018—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、一般、青年、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名单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