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天然同学:
学号20071321059,身份证号320623XXXXXXXX7172,系我院汉语言文学(高级文秘方向)专业2007级学生。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bat365正版app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发【2023】2号)相关规定,你的行为已达到退学条件。具体情况如下:
处理事实:你因外出创业自2010年1月申请休学,休学期满后未在两周内办理复学手续。
处理理由:《bat365正版app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发【2023】2号)第三十三条第五款: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超过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”可予退学处理。
处理结论:拟退学处理。
请知悉!
根据规定,如你对学院的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在2023年11月11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。学院联系电话:0255873160,联系人:王颖。
特此告知。
文学院
2023年11月1日